中華民國護照-未滿十四歲之孩童(國內遺失) 12天件

1護照正本1須為晶片護照,效期需六個月以上護照正本。另護照影本依實際大小影印完整清楚並剪妥後,工整黏貼於台胞新辦表格上。
2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1年滿14歲必須附ID影本。依實際大小影印完整清楚並剪妥後,工整黏貼於台胞新辦表格上。未滿14歲未領身份證者須附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。
3戶籍謄本正本1如有改名或個人身份資料更改者、未滿14歲未領身份證者,需附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(記事不可省略或部分省略,需有完整詳細說明)。
4台胞申請表格1列印時,頁面大小調整和處理請選擇『符合』,用A4白紙影印清楚完整,不可印歪,並所有資料須以正楷填寫完整並需申請者本人親自簽名 日期;未滿16歲之表格申請者簽名需多加『父親或母親簽名』 『父代/母代』。
5二吋彩色白底近照(台胞)1六個月內白底護照規格大頭近照(不可以同舊台胞證照片),不可露齒,需露耳及露眉,不可以配戴有色框架眼鏡,不可滲光、陰影,建議不要著白上衣。★背面簽上中文姓名★
6台胞申請表格範例1請參照連結-台胞新辦表格範例填寫表格及黏貼資料。填寫表格字跡不可潦草,內容須正確完整。身分證及護照1:1比例影印清楚並貼齊表格黏貼欄的下底線。如身份特殊者(含記者、公務員等)需詳細填寫目的、行程及服務單位、部門、職稱。
7台灣公司在職證明信函1申請者若為公務人員須附上在職證明影本或者名片正本
8延用舊證中文名字字樣1新台胞證如要延用舊證中文名字字樣,請附上附上延用之舊台胞證影本(需正反面以相同方向影印於同一頁A4白紙),並註明『沿用舊證中文名字字樣』,實際核發需依主管機關審核(請見備註-台胞注意事項-第14點)
9其它文件11如果出生地非台灣者,請見備註-★申請者非台灣出生(外國出生者),送件請加附以下資料。 如申請者為出生地非中台港澳者,請參考出生地非中台港澳者-台胞證新辦
  • 中華民國護照-未滿十四歲之孩童(國內遺失) 12天件 TWD$1,500 元起